一、征集范围
1、与近现代著名作家李劼人创作、作品及其生活有关的,以及与李劼人交往密切的近现代名人有关的,与李劼人研究有关的具有纪念意义、教育意义和史料研究价值的代表性物品、重要实物及文物资料。
2、根据陈列和研究的需要,有目的、有计划的征集其它类别的藏品。
3、根据我馆馆藏藏品的类别特点,征集与此相关的书法或绘画作品。
二、征集形式
1、接受公民、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捐赠。与捐赠者签订《捐赠协议书》,并颁发我馆捐赠证书。对有偿卷赠者可给予适当的捐赠奖金,捐赠奖金由我馆与捐赠者进行协商确定;
2、接受考古发掘的移交文物;
3、接受与地市(州)博物馆、文管所的调拨文物;
4、对持有方自愿出售的文物,经鉴定无误后,以双方认可的合理价格进行收购;
5、接受公安、海关、法院、工商管理等部门依法没收的文物。